一、計畫簡介
臺中市一直以來為孕育體育運動與音樂發展而努力,目前臺中市洲際棒球場也是流行音樂及電子音樂重鎮,大型演唱會經驗如五月天演唱會、杜蘭朵歌劇等等;但目前缺乏大型專業之室內表演場所。而室內演唱會場地部分,現今流行音樂產業仍以臺北小巨蛋及高雄小巨蛋為主,臺中市政府鑒於此計畫,未來設置專屬臺中市之中部大型體育運動場館,除了可與北部台北小巨蛋與南部高雄巨蛋場館互補外,並提供舉行國際級之運動賽事及可以容納1萬5,500人以上的大量觀眾席空間,以提供市民必要的創新與服務,提升地方與國際之交流平臺,將來的「臺中市巨蛋體育館」須能提供多樣、優質的育樂活動及各類運動比賽,同時也促使臺中市的體育運動、藝文展演、經濟活動更加活絡,邁向國際化。
臺中市政府冀望未來興建之臺中巨蛋除了能實用外,更能做為代表臺中市之地標型建築物。
興建一座符合國際水準的多功能、多用途運動場館必須能舉辦國際性各類型運動比賽、職業比賽及各項娛樂性的表演,甚至可與鄰近國家或城市的同類型場館結盟,以爭取舉辦國際大型運動比賽及演唱會等娛樂性活動。
「臺中巨蛋」除了實用外亦須提供多功能場地、優質的活動及各類運動比賽,並可容納大量觀眾的空間,期望成為代表臺中市之地標型建築物。重大公共工程建設費時耗財,日後營運方面須具備有效率的管理及多樣化的活動以吸引人潮。「臺中巨蛋」除了實用外亦須提供多功能場地、優質的活動及各類運動比賽,並可容納大量觀眾的空間,期望成為代表臺中市之地標型建築物。
茲本案建設預期達成目的如下:
1.提昇舉辦國際賽事能力,擁有合乎世界標準之現代化綜合體育館
臺中市洲際棒球場於2006年落成啟用後,陸續舉辦多項國際棒球賽事,而本案巨蛋體育館為可舉辦籃球、排球、羽球、網球及五人制足球等國際比賽之標準場地,亦可作為體操、擊劍、角力、武術、空手道、柔道、拳擊、跆拳道等多項運動項目之國際比賽與練習使用,未來可配合提供爭取多項國際級運動賽事之競賽在臺中舉辦,除提供地區居民多樣而高水準之各項文教活動及休閒娛樂活動,並可供國內、外大型表演、運動比賽之舉辦。
2.打造臺中城市品牌
在國際化趨勢下,興建大型體育場館已是城市建設之重點與趨勢。伴隨著臺中已躍升為全臺第二大城市,若能興建符合國際水準之大型多功能體育館,進而爭取舉辦國際性之運動賽事、藝文娛樂及大型會議活動,以加強國際交流,增加國際能見度,進而提昇國際形象與地位,打造臺中城市品牌。
3.豐富市民休閒生活
由於臺中地區長久以來缺乏大型室內運動場館及演唱會場地,市民必須遠至臺北或高雄欣賞大型運動賽事或演唱會。本案興建至少15,500人之大型多功能室內體育館,可舉辦運動賽事、藝文娛樂表演、展覽及大型集會活動,吸引國際水準之展覽、表演團體至臺中市進行展演、文化交流活動,提供市民高水準之表演空間,提供地區居民多樣而高水準之各項文教活動及休閒娛樂活動,以滿足臺中地方長久以來之期待,不僅可帶動市民運動風氣,亦可豐富運動休閒與藝文娛樂資源,提升臺中城市文化涵養。
本工程計畫總經費約新臺幣65億元整,包含直接工程費(主體建築、景觀工程、初步室內裝修、體育設施、空調系統、消防系統、一般機電、弱電系統、大樓監視系統、電梯設備、電扶梯與相關資訊設備設施等項目)及間接工程費(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費、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費、結構外委費、公共藝術設置費、工程準備金及相關規費、機關工程管理費等)。
1.基地座落
臺中市北屯區環中路一段與榮德路口西南側,屬臺中市第14期市地重劃區。基地北側以環中路一段及臺74線快速道路(路寬80公尺)、東側以榮德路(路寬30公尺,含園道退縮10公尺)、南側以崇德十九路(路寬25公尺)、西側以同榮東路(路寬15公尺)為界。
2.基地面積
基地面積約69,600㎡(重劃區預定於109年完成地籍整理及公共設施用地之權利變更登記,目前重劃後地號仍未登載)。
3.使用分區
使用分區為文中小6用地,建蔽率為50%,容積率為280%。本計畫區內文小、文中用地於尚未開闢或設校前,得准予作文教或體育設施使用。
4.基地位置圖
5.基地環境
6.基地周邊道路開闢順序
臺中市巨蛋體育館目標是一座符合國際水準的多功能、多用途運動場館,必須能舉辦國際性各類型運動比賽、職業比賽及各項娛樂性的表演,空間設施之設計符合國際級運動競技場地之標準,並提供15,500人以上之觀眾席空間並符合籃球、排球、羽球、網球、五人制足球及技擊類運動(含擊劍、角力、武術、空手道、柔道、拳擊、跆拳道)等國際級標準的運動賽事場地,及可達13,000人以上可售座票席位之娛樂及大型演唱會表演場所,以爭取舉辦國際大型體育賽事、高優質演唱會及藝文展演的休閒娛樂性活動,此外巨蛋附屬設施另規劃餐廳、咖啡廳、商店等商業空間,及地下及平面停車場,臺中巨蛋之基本空間需求為達成場館使用彈性化、運動行銷國際化、休閒與娛樂整合化及戶外活動多元化,其相關說明如下:
1.臺中市巨蛋體育館
因應多功能場館(主、副場館)之政策目標,故依各項需求及重要性訂定優先序位(priority),目標以打造一個屬於大家的戶外、半戶外及室內的空間,一個Arena for All,Park for All,Concert for All的空間場域:
(1)運動:舉辦國際交流活動,成為國際體育賽事交流平台,提倡運動生活化,規劃室內運動空間,培養正確運動與健康觀念。整體需求為提供1萬5,500人以上之觀眾席位。
(2)表演:本設計須容納至少13,000人以上之可售座票席位。須考量若設計為遠端舞臺型式(三面台),單側座位因搭設舞台,於演唱會時將無法售票,故設計團隊須綜合考量巨蛋整體席位以因應不同活動之變化,並達成本案之席位要求。
(3)展覽:整體需求為可舉辦相關展覽集會的大型會場。相較於臺中世貿、會展中心等展場之定位,主要在提供臺中地區另一個可選擇的展覽場所,另一方面也可補充在非賽事及非演唱會期間之場館使用率與投資回報率。
(4)主場館:主場地應至少符合籃球、排球、羽球、網球及五人制足球場等國際比賽之標準場地,並得辦理國際賽事使用(含熱身區及球員休息區),亦可作為擊劍、角力、武術、空手道、柔道、拳擊、跆拳道等多項運動項目之國際比賽與練習使用,同時也須滿足展覽、集會、各式表演活動之需求,建構為一個運動休閒中心,以達到行銷都市及市民運動參與之目的。
(5)副場館:副球場(供五種球類的練習熱身或比賽場地使用,或中小型表演、商展、發表會及小中型粉絲簽唱活動等多功能使用)、觀眾席、球員熱身休息區等。
2.戶外設施
進行主題化、地標性、景觀性設計,以運動休閒產業為主軸,包含戶外廣場等戶外相關休閒空間;整體規劃朝主題化、地標化及精緻化之方向,並規劃多功能廣場及戶外運動休閒設施,提供動靜態等多元化活動。
3.教學訓練空間之用地預留(約0.5公頃)
基地為文中小用地,考量未來與周邊居民的關係,設計單位須預留約0.5公頃之土地,供教學訓練及行政空間進行規劃設計並與巨蛋體育館之意象充分融合(本案不含工程費用及監造)。
4.商業空間預留BOT(約2公頃)
針對商業空間部分,本案將來須預留約2公頃之基地供商業設施使用,商業設施總樓地板面積約在2萬坪以上,設計單位須考量整體配置與周遭環境之關係,配合本案巨蛋進行初步構想,尤其整體館區進出動線應重點考量,將來並與BOT團隊做最好的介面整合。
5.兒童遊樂場用地之整合(約0.23公頃)
基地西南側緊鄰長條帶狀土地為兒童遊樂場用地,考量本園區開發之整體性,設計單位須將兒童遊樂場用地進行規劃設計並與巨蛋體育館之意象充分融合,以利園區開放空間之整體串聯(本案不含工程費用及監造)。
6.與同榮段社會住宅及西南側住宅群
考量未來步行人潮主要來自於南側及西南側,以及同榮段社會住宅區,設計單位應就附近環境的紋理做充分的考量,特別是舉辦大型戶外或室內活動時的噪音、振動、光害、交通等議題,詳加探討,以利創造出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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